各学院、部、处、校:
根据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布置培训的通知》(鲁教计处函〔2017〕11号)文件要求,我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必须在2017年11月7日前完成。为了做好该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任务安排
1.第一阶段:数据采集与支撑材料准备。根据我校2017年高等教育统计工作第一阶段任务安排(附件1),请各相关部门认真完成数据采集工作,准备好必要的支撑材料,并于2017年10月27日前将相关表格(附件2)发送至stguihuachu@163.com,纸质稿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后送发展评估与规划处。
2.第二阶段:数据汇总与分析。发展评估与规划处对各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汇总、整理与分析,报校领导审阅(完成时间:2017年11月7日前)。
3.第三阶段:数据提交。数据经校领导审阅并签署意见后,由发展评估与规划处报送省教育厅(完成时间:2017年11月17日前)。
二、工作要求
1.加强落实,责任到人。各部门行政负责人是本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选派1名老师加入“山体教育事业统计群(群号:323634022)”,并参加培训会(时间:10月20日14:00,地点:济南校区办公楼6楼会议室)。
2.及时、准确报送。高等教育数据事关我校省级及以上专项工程申报,具有极其重要价值。各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务必认识到教育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,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、准确填报相关数据。各有关部门在上报数据前,部门行政负责人务必核查。未按照时间节点报送、数据多次修改、数据统计不严肃的部门,学校将通报批评。
联系人:周曰智联系电话:0531-89655259
2017年10月18日
附件1:2017年高等教育统计工作第一阶段任务安排.docx附件2:2017年高等教育统计表.ra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