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部、处、校:
为了全面、及时、准确地掌握学校十三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中形成的客观、基础数据,为学校教育事业管理提供科学决策服务,以及为学校填报、申报相关项目等提供数据支撑,决定开展学校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数据库建设工作,现就做好2016-2017年度的数据统计工作要求一并通知如下:
一、数据库建设的总体要求
教育事业数据库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,内容多、涉及面广、要求高。所有数据采集均以职能部门数据统计为主体,各学院补充完善。
各部门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,组织安排本单位责任心强、业务熟练的人员负责数据收集、统计和填报工作,确保每一项数据真实、准确,有据可查。数据采集实行“部门一把手负责制”和“部门责任制”,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填报数据的最终审核人,数据填报部门负责所填报数据的最终解释工作。
十三五期间,“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数据库”数据采集将作为学校每年常规工作。请相关单位务必对照数据采集要求及内涵说明,启动相关工作,收集整理数据,确保按时完成填报工作。
二、2016-2017年度数据库建设的具体工作安排
(一)数据库建设进度安排
4月20日前,学校成立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数据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,下设办公室(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与评估处),加强数据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,明确职责任务,启动并推进数据采集任务。
5月20日,各责任部门完成数据收集工作。
6月20日前,责任部门完成数据汇总和数据分析任务。
(二)任务分工及相关要求
1.教育质量数据。包括:学校基本信息、学校基本条件、教职工信息、学科专业、人才培养、学生信息、教学管理与质量控制。依据《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》中内容填写,表格内容、形式不变。统计时间依据2017年《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》中的时间要求填报。统计时段:2016-2017年。
牵头部门:教务处、科技处、竞赛训练处(科技处负责表3-5-1至表3-5-6;教务处负责表6-6-3中涉及非运动训练竞赛奖励情况,竞赛训练处负责运动训练竞赛奖励情况)。
2.各类平台建设数据。包括:科技平台、教学示范中心、实验室、研究中心等(附件1,表2-8-1)。统计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。
牵头部门:科技处
3.科研成果与学术会议。依据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(人文社科类)》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(理工农医类)》、科技处年度科研成果统计以及举办国内国际学术会议表(附件2,表9)内容统计,表格内容、形式不变。统计时段:2016-2017年。
牵头部门:科技处
4.运动训练竞赛奖励数据。包括:我校全体学生(包括体校生)获得的运动训练竞赛奖励。依据《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》中表6-6-3内容填写,表格内容、形式不变。统计时段:2016-2017年。
牵头部门:竞赛训练处
5.教育经费数据。包括教育经费、科研经费等。依据《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年报》执行,表格内容、形式不变;统计时段:2016-2017年。
牵头部门:财务处
6.高等教育基础数据。包括教师、学生、专业、固定资产等。依据山东省年度高等教育基础数据统计报表执行,表格内容、形式不变。统计时段:2016-2017年。
牵头部门:发展评估与规划处
7.研究生攻读博士情况。统计2016-2017届毕业生攻读博士情况。依据附件3(表6-7-2)内容填报。
牵头部门:研究生教育学院
三、其他要求
各牵头部门完成数据采集后,统计报表纸质稿必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、部门分管校领导签字后于5月20日前报发展评估与规划处,统计报表电子稿发送至stguihuachu@163.com。
联系人:周曰智电话:0531-89655259
2017年教育部“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”数据采集表格(空白).rar
附件2:表9 举办国内国际学术会议情况(国内二级学会以上)(校增表).xls